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盱眙是全国最早建县的县份之一,距今已有2200多年。春秋时,盱眙名“善道”,属吴国,曾是诸侯会盟的地方;战国时,越灭吴,盱眙属越国;后楚国东侵扩地至泗上,盱眙为楚邑。秦始皇统一中国,实行郡县制度时,盱眙建县,县名初为“盱台”(台,音怡),后为“盱眙”。境内有都梁山,山上盛产都梁午草(即泽兰),隋大业初,炀帝在盱眙置离宫——都梁宫后,盱眙别称“都梁”。历史上,盱眙曾建过都,升过郡、军,还有州、郡在盱眙设治。民国时,安徽省第六、四、九行政督察区先后设治于盱眙。抗日战争期间,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)——淮南路东行政公署也曾设在境内。1955年,盱眙县由安徽省划归江苏省,先后隶属淮阴专区、六合专区,后又隶属淮阴地区。1983年,江苏省实行市管县体制,盱眙县隶属淮阴市。2001年1月,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后,盱眙隶属淮安市。盱眙县辖14个镇、5个乡:盱城镇、马坝镇、官滩镇、旧铺镇、桂五镇、管镇镇、河桥镇、鲍集镇、黄花塘镇、明祖陵镇、铁佛镇、淮河镇、仇集镇、观音寺镇、维桥乡、穆店乡、王店乡、古桑乡、兴隆乡;三河农场。